东莞公积金能贷款多少时间

东莞公积金能贷款多少时间

;     现在人们经济水平提高了,大多数人想购房,那么公积金贷款是一种不错的选择,每个地区对于公积金贷款额度都有规定,今天我们以东莞为例,介绍一下具体能贷多少。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公积金贷款起贷额度为5万元。配偶未缴满6个月但正常缴存的,其缴存基数纳入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

      外籍缴存职工不能以配偶名义参与计算可贷额度,正常缴存的,其缴存基数可纳入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

      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Y=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B×(缴存时间系数T +收入调节系数I)×流动性调节系数L。

即:Y=B*(T+I)*L。

      1、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当前公积金账户余额;

      2、缴存时间系数:申请时往前推算正常缴存月份数所对应的列表系数,出现中断的,未缴存的月份不纳入计算;

      3、收入调节系数:当前月缴存额(个人缴存额+单位缴存额)所对应的列表系数;

      4、流动性调节系数:是根据公积金满足职工资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况制定的贷款额度调节参数。

      当资金流动性发生变化且个贷率连续3个月保持在同一区间时,中心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于公布之日次月起执行相应的流动性调节系数。借款人可贷额度套用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以向市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递交贷款申请登记时所对应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为准。

      有下列任一情形,可贷额度在计算公式计算额度的基础上最高可上浮20%,但不得超过贷款最高额度,且上浮额度不累加:

      1、购买装配式住宅。

      2、东莞市认定的特色人才。

      3、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已连续满5年未提取公积金(且累计汇缴满60个月)。

      装配式住宅、特色人才依照本市相关实施办法及配套细则进行认定。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建)2月26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简称“《贷款办法》”。《贷款办法》将于2020年3月1日起实施。《贷款办法》明确,异地贷款条件放宽,可贷额度最高上浮20%,新增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并规定,公积金最长贷款期限统一为30年。

按照《贷款办法》规定,新增商转公贷款顺位抵押方式,已使用商业贷款用于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的职工,可申请将部分或全部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必须转为纯公积金贷款。凡符合购买装配式住宅、该市认定的特色人才或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连续满5年(累计汇缴满60个月)未提取公积金任一情形,可贷额度可在计算公式计算额度的基础上最高上浮20%,但不得超过《贷款办法》第十条规定限额,且上浮额度不累加。

《贷款办法》提出,贷款最长年限统一设定为30年。原来只有购买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一手房(含商转公)方可申请最长贷款30年,现取消该限定条件。申请最长30年的贷款年限只需审核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在保留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基础上,增加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借款合同一旦签订,暂不支持还款方式的变更。

在正常还款周期内,可申请延长贷款年限,但最长不超过30年、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申请提前还款、期限变更(缩期或展期)时不再要求借款人至少已还款满12个月。贷后连续停缴满12个月将被收取违约金。

《贷款办法》还调整了供收比核定方式,由该笔公积金贷款每月应还款额不得高于职工家庭月收入的规定比例,调整为家庭总债务月均还款额不超过规定范围。债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贷款、向第三方提供的担保。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武新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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