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性质

1、有偿性:对被保险人的保障是因为其交纳了保险费;

2、保障性:只要是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生了约定的情况导致损失,既可以获得赔付;

3、双务性:保险人与被保险人都承担一定的义务;

4、附和性:保险合同是定好的,投保人投保只能同意其条款;

5、射幸性:保险事故是有偶然性的,对被保险人来说保险合同只让其得到了一个不确定的机会;

6、最大诚信:保险合同从签订到履行所提供的资料必须都是真实的。

射幸合同的特点

1、射幸合同在签订时其标的物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其实是获得该标的物的希望或是机会;

2、射幸合同成立就会立刻生效,不得反悔;

3、合同双方所需要承受的风险是不对等的,即使交易标的物没有出现,买方依旧需要支付合同要求的价格;

4、射幸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要遵循最大诚信的原则。

贷款计算器2025最新版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作为信息内容发布平台,页面展示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不提供任何相关服务,阁下应知本站所提供的内容不能做为操作依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本文内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含文章中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展开全部内容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