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保分为三个档次。1、一档(60%)月缴费金额为692.37元;2、二档(80%)月缴费金额为835.97元;3、三档(100%)月缴费金额为979.77元。拓展资料:社保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社保卡的持卡人可凭卡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等。该卡采用全国统一标准,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2020年1月1日起,在中国内地(大陆)就业、居住和就读的港澳台居民将拥有社保卡,与内地(大陆)居民一样,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要正确理解社会保障卡这一概念,还必须清楚社会保障卡与其他行业性IC卡,特别是同银行卡的关系。由于社会保障卡上存有的供持卡人在医院就医结算的“个人账户”,类似于银行卡的“电子钱包”,一些地区或厂商便采用银行卡的标准来设计社会保障卡。银行卡标准是针对银行卡应用而制订的规范,其文件存储格式、指令操作、安全管理等方面都是针对与金融有关的各种交易行为设计的。而劳动保障领域发放的IC卡主要是用于行政管理,其主要功能是对信息记录进行管理,与银行卡的功能有很大不同。社会保障卡中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也同银行卡中的“电子钱包”有本质的区别,它记载的是个人账户中“帐”的情况,而不是真正的“钱”。持卡人将个人账户余额划到卡中之后,医疗保险机构仍然要对账户的使用负责,即使持卡人的卡丢失、损坏,只要挂失前个人账户上的资金未被他人冒用,便仍旧归持卡人所有,仍可以使用这部分账户进行医疗消费。而银行卡中的电子钱包一旦用户将钱圈存到卡中,这笔钱便同银行无任何关系,一旦卡丢失、损坏,其损失完全由持卡人承担。因此,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绝不能采用电子钱包的模式进行处理。还有些地方将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放到一张卡上,对此,是不提倡的,因为将商业性应用和管理性应用集于一卡,在管理上会造成许多弊端,会给持卡人和管理机构带来许多不便,甚至给持卡人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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