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波企业和个人缴纳社保每月多少钱?比例是多少啊?看完这篇文章就明白啦!
2020年宁波市企业和个人社保缴纳费用(以最低基数计算)
宁波社保总费用为:770.7元,其中企业部分为:520.1元,个人部分为:400.6元。
宁波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额为322元,单位和个人各承担161元。
宁波企业和个人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费用一起为:1092.7元。
1200元。
缴费基数
(一)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养老保险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55%计算下限,其他险种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计算下限)(元/月)
1、基本养老保险:3539元
2、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3539元
缴费比例
(一)单位缴费比例
1、基本养老保险:14%(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12%)
2、失业保险:0.5%
3、基本医疗保险:4.6%
4、工伤保险:0.90%
5、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0.25%
(二)个人缴费比例
1、基本养老保险:8%
2、失业保险:0.2%
3、基本医疗保险:2%
4、工伤保险:个人不缴纳
5、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个人不缴纳
6、合计:10.4%
以上述缴纳基数下限来核算的话,一个月业务费为1118.2元左右。服务费的话100元/人/月。合计总额为1200元左右。
申报要求
(一)参保单位应如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填报,不得少报、漏报、瞒报。参保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收入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等。
(二)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保留到元)=上年度职工工资收入÷本人上年度工作月数。
(三)在省本级参加养老保险的行业统筹单位中的人员仍
需在“社会保险网报系统”和“宁波市职工医保网上申报系统”中申报工资收入。
(四)机关事业单位中在年初已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申报的人员,无需在“社会保险网报系统”中申报工资收入。省社平公布后个人缴费基数超出新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的,按照新核定的缴费基数进行二次启用。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所有人员还需在“宁波市职工医保网上申报系统”中单独申报工资收入。
(五)参保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职工工资收入的,由社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按职工当前缴费基数的110% 在新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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