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9月19日新规

汽车保险9月19日新规

听说2020年车子保险改革了?

车险改革从2020年9月19日起开始施行。

2020年汽车保险新规,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车主不用承担30%的免赔额。购买车险后立即生效,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获得赔偿。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汽车损失或者车上人员损失可以获得赔偿。汽车的保险费用与车辆的折旧率挂钩。

车险的保费与驾驶员文章的次数有关,违章多了下一年的保费也会提高。车主撞到家人可以获得赔偿。只要出险一次,第二年的保险折扣就不再享有。

扩展资料:车险改革介绍如下:

天津市、河北省、福建省、山东省青岛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青海省七个地区可以享受最低0.3375的车险折扣率。假如是对方的全责而没有足够的金额赔偿或者没有经济能力赔偿时,可以由保险公司先行代付赔偿,也就是“代位求偿”权利。

推出的消费返现的优惠活动。比如商业险返30个点给车主,就相当于车险打了7折。(车船税、交强险每个保险公司都是一样的,区别就在于商业险。)不过车主在购买车险的时候,发票上写的还是原价。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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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9月19号费改以后费改前买的交强险保额会自动提升吗?

车险费率改革后,费改之前购买的交强险的保额会随着政策的执行而提升。

根据《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第四条为更好发挥交强险保障功能作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银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研究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

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扩展资料:《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第六条理顺商车险主险和附加险责任。在基本不增加消费者保费支出的原则下,支持行业拓展商车险保障责任范围。

引导行业将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保险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支持行业开发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产品。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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